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盟员风采

盟员风采

盟员风采

民盟荆门市委委员、秘书长王以春荣获民盟中央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1-06-10

6月2日,民盟中央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主持会议。

image

会议总结了各级民盟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民盟中央副主席龙庄伟宣读《民盟中央关于表彰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决定授予民盟北京市委会等147个集体“民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丁岚等479名同志“民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丁爱群等120名同志“民盟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湖北民盟共20名盟员受到表彰,其中民盟荆门市委委员、秘书长王以春荣获“民盟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

image

王以春同志在钟祥市柴湖镇管富村驻队期间,带领工作队员,积极作为,将一个全镇落后、问题最多的村改造成综和评比进入前列的先进村。他善于整顿队伍建好班子。制定村级管理制度,规范班子工作制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从根本改善了干群关系。他努力创新方法落实政策。开办扶贫夜校,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到户到人,这种做法得到市扶贫办的高度肯定,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他积极筹措资金推动发展。争取省光彩事业基金80万元,建立100千瓦光伏发电,每年产生经济效益6—8万元,有效解决了没有收入来源的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问题;争取市慈善总会5万元,修建村群众文化活动广场;争取体彩基金8万元的健身器材,为村民健身提供条件;争取市交通局10万元,打通村东出口800米道路硬化;争取2万元专项经费,完成村卫生室达标升级标准;争取派出单位20万元,支持24户贫困户易地搬迁柴湖新城每户5000元的入户安置费和全村266户农户旱厕改水厕奖励经费每户300元;化解村级债务3万元;成立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208亩,开展中药材种植、稻虾养殖。

2019年,王以春同志被荆门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荆门市区域性增长极建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