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生态宝库和黄金水道,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湖北是长江干流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国家重要生态屏障。抓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既是“国之大者”,也是省之要事和民之关切。
10月11日,省政协围绕“长江汉江水生态系统性治理”召开专项民主监督协商会。省政协副主席周先旺主持会议,副主席杨玉华作主题发言。省政协常委、民盟湖北省委副主委黄艳作了协商发言。
黄艳在发言中指出,2022年我省在总磷污染治理上取得了积极而显著的成效,从法规落地、标准颁布、治理措施推进这三个方面实现了总磷污染治理系统化升级。黄艳建议,“十四五”期间,我省总磷污染防控工作重点是在完善磷石膏综合利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狠抓政策落实,将《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落到实处;鼓励和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在技术上做强、在规模上做大;关注在农业面源污染中总磷污染的影响,在重点区域实施农业面源总磷污染减排试点工作。为此,一是希望我省尽快编制磷石膏综合利用规划,摸清我省磷石膏存量与增量情况,理清磷石膏减量的技术方向,了解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消纳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提升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的规划措施与行动方案。二是以荆州四湖流域(包括洪湖)为重点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总磷污染治理试点。三是通过在公益项目、省级重大基建项目中合理引导磷石膏产品的应用,从税收政策上鼓励磷石膏综合利用,推进磷石膏利用新技术研究,从而打通磷石膏产品产销“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