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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两会·看履职】全国人大代表黄艳建议:改进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构建流域绿色发展新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17

—编者按— 

春回大地、万物萌发。3月4日,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湖北民盟杨云彦、马骏、严建兵、黄艳、冯丹、舒晓刚等6位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汇聚北京,共赴这场春天的盛会,他们聚焦发展大计、心系民生冷暖,用一份份深入调研、饱含深情、高度负责的议案提案建议,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湖北民盟将推出系列报道,讲述湖北民盟代表委员的履职故事—— 

住鄂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湖北省委副主委、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黄艳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改进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构建流域绿色发展新模式”的建议》。

图片1全国人大代表、民盟湖北省委副主委、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总工程师黄艳

黄艳代表说,蓄滞洪区不仅是防御洪水时的蓄洪场所,也是区内居民赖以生存的家园。经过多年大规模投资建设,国内各大流域已基本具备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洪水的能力。蓄滞洪区作为防洪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通过适时分蓄洪水、削减洪峰,最大程度减轻洪水灾害损失。

黄艳认为,新时期蓄滞洪区建设管理与发展仍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与挑战。一是蓄滞洪区总体建设滞后,分洪运用困难。二是蓄滞洪区管理基础薄弱,防洪功能与发展需求协调不足。三是蓄滞洪区多功能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开发。

迈入新发展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黄艳代表建议: 

一、加强蓄滞洪区建设,探索蓄滞洪区建设新模式 

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洪湖东分块、武湖、涨渡湖、白潭湖、西凉湖、康山等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尽快完善长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央资金投资比例,同时拓宽资金渠道,鼓励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提高社会资本参与蓄滞洪区建设的积极性。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参与的多部门协调机制,出台蓄滞洪区移民搬迁补偿办法,鼓励引导居民迁入安全区和防洪保护区。 

二、完善蓄滞洪区管理体系,统筹蓄滞洪区发展与安全 

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修订现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中关于蓄滞洪区运用补偿与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匹配的地方。将蓄滞洪区产业发展布局纳入省域统筹,结合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高蓄滞洪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充分利用蓄滞洪区水土资源,探索蓄滞洪区防洪、水资源、水生态多目标协调的空间发展模式 

充分发挥蓄滞洪区滨江临水的水资源与生态优势,开展自然湿地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修复生物栖息环境,提升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城市发展空间拓展需求,探索城市附近蓄滞洪区与城市融合建设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