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盟湖北省委主委 郭生练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继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又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顺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期盼,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本次会议的召开,表明了执政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性、引领性、长期性的关键作用,展示了中共中央始终不渝发展人民民主、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四中全会是十八大之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民盟湖北省委要求全省各级盟组织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总书记相关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三个结合”,即将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参政党履职能力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民盟各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果,努力使民盟成为促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使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和落实到民盟的各项工作和各个方面。
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民盟省委在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方面主要抓了下面几项工作:民盟湖北省委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第一时间开展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活动,以四中全会《决定》和习总书记就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说明为主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及精髓要义;二是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盟组织与广大盟员积极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其作为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从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全局出发,为实现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发挥智慧,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三是立即着手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以及有关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等学习资料汇编工作,将下发各级盟组织,为各级组织的学习提供保障;四是在机关宣传栏及民盟湖北省委官方网站开设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充分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新型媒体工具,将全会精神的学习传达铺开,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传达、宣传工作。
为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民盟省委已经作出安排:一是召开第十二届九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并对全盟的进一步深入学习作出部署;二是年底前增加一期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盟员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地市州、省直各基层盟组织负责人及盟内代表性人士,通过专题培训,引导盟内骨干带头学、深入学,准确理解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和行动上作示范、当表率;三是召开民盟省委参政议政工作会议,安排专题学习并研讨依法治国与参政议政工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着力抓住事关法治建设的重点问题深入调研和协商建言,做依法治国、法治湖北建设的自觉推动者;紧紧围绕法律实施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做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有力监督者;广泛宣传和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做法治信仰、法治文化的积极弘扬者;注重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提高参政党履职水平,当依法履职、依法参政的忠实践行者。
民盟湖北省委将把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协商民主、法治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这四个主题词,密切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民盟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提升相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力争学懂弄通、学深吃透,努力做到制度建设有新进展、学习成效有新提高、成果转化有新举措。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张岱梨部长提出的要求,发挥民盟自身优势,切实加强民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关建设等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凝聚全盟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共识,把“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法治湖北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借此机会,也想就关于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提几点初步的建议:
一是加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宣传,特别是深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深入进行法治教育的力度。建议通过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教育进学校、进社区等形式,使法治教育真正成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立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逐步建立严格的制度制约体系。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办负责制定法律法规;政府司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一府二院”首先带头示范,成为依法治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建立引领的标杆。
三是尽快建立引导并规范人们通过法治渠道依法表达和实现自我合理诉求的机制、制度和法律服务体系,并借助司法改革的推动,保证严格依法保障群众合理诉求的实现,通过完善的法律服务和公正司法正面引导并夯实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的信念、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