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主委,你们提出取消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清单中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的建议,领导研究予以采纳,不再要求提供此项资料。”2024年元旦节上班第一天,民盟荆门市委副主委、同心法律服务团团长、荆门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就接到了荆门市住建局法制科负责人的电话。
原来,去年7月,民盟荆门市委同心法律服务团在第一期“中小企业行”法律沙龙中,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咨询,好不容易备齐资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却被告知还需《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施工单位与自己企业正因为工程款纠纷打官司,不肯出证明,500余套房子不能交房办证,怎么办?同心法律服务团建议向住建部门说明情况,争取容缺办理,同时觉得竣工验收备案要求提供此项证明可能欠妥。
同心法律服务团了解到,相关省直单位的文件把工程款已经付清,作为办理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目的是为减少工程款纠纷,此为直接依据。随后,同心法律服务团集体讨论认为,此问题具有普遍性;法律、法规均没有把工程款已经付清作为竣工验收的条件,省直机关文件出发点虽好,但于法无据,还可能侵害购房消费者利益,影响社会稳定。
当年8月9日,同心法律服务团推举秦飞雁为代表,向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去信反映该文件可能于法无据,建议审查。11月底,省司法厅回函告知,该文件确实存在合法性问题,已被相关省直单位废止。民盟荆门市委遂通过社情民意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取消竣工验收资料中的此项证明。
据了解,针对辖区内中小企业大多数无专业的法务人员,生产经营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的情况,在中共荆门市委统战部的组织下,民盟荆门市委结合“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时代”的主题教育活动,组建以盟内立法人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为主体的同心法律服务团,开展“中小企业行”活动。截止去年底,已经举办三期,覆盖了60余家中小企业。
“按照市委统战部要求,我们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咨询台账制度,全面记载企业咨询的主要问题;二是跟踪回访制度,对咨询企业跟踪回访,了解效果;三是社情民意制度,对共性问题,通过社情民意向上反映,推动解决。这个事例就是通过社情民意推动共性问题解决的典型。”市政协副主席、民盟荆门市委主委程彻对记者说。 (民盟荆门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