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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湖北省委开展“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开发中的湿地保护”调研

发布时间:2015-01-06


受民盟中央委托,近日,民盟省委专职副主委王耀辉率调研组赴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就“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开发中的湿地保护”问题开展调研。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常委、华中师范大学生科院教授杨劭,省政协委员、民盟省委委员、长江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院副总工黄艳,十届省政协常委、武汉工程大学环保教研室教授孙家寿,中科院测地所环境与灾害评估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教授厉恩华,长江水利委员会高工陈蕾、胡波等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局、水资源保护局、长江科学院、水环境所、水工程生态研究所、长江设计院等相关部门,围绕“长江流域湿地分布情况及其保护的历史和现状”、“洞庭湖、鄱阳湖、洪湖、长江口等重要湿地保护成果及其实施情况”、“长江流域湿地恢复工程规划、湿地保护管理规划的成果及规划实施情况”、“目前湿地保护方面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等问题,详细介绍了情况,并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目前,长江流域湿地总面积约17.4km2,约占长江流域面积的10%。长江流域国际重要湿地11处(我国共36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国家重要湿地29处(全国共173处)。长江流域还有国家级、省级以湿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40处。这些重要湿地的存在为流域内生太平衡、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各种经济活动,对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环境带来越来越严重的污染和影响,主要表现在:缺乏系统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湿地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资源过度利用、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为有效推进长江流域湿地保护工作,大家建议:⑴开展长江流域湿地现状调查和评估,完成类似《长江流域湿地目录》的技术文本,包括湿地名录、湿地种类、湿地规模、重要水生生物、水环境现状等新型,作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依据。⑵开展长江流域水生态规划(含湿地保护规划),拟定湿地保护相关“红线”。⑶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的多方协调管理机制和问责制度。⑷推动湿地保护立法,明确湿地保护的主体、保护对象、保护方式和处罚措施,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和执法能力。⑸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以生态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的生态文明体系。⑹建立全流域湿地监控管理平台,实时管理湿地水文水质、经济开发、利用和破坏行为。⑺尽快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点珍贵的生态遗产。(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