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近日发布《湖北省示范性养老机构试行标准》,在全省开展养老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据省民政厅介绍,我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有三方面要求,硬件方面,各类新建养老机构要在选址、建筑设计、建设标准、设施设备配置等方面达到《标准》要求。已经建成运营的养老机构要结合实际,重点对老人居室、厨房、餐厅、医务室(护理站)及公共区域等进行改造和完善;软件方面,示范性养老机构要建立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优化服务流程,细化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人性化、亲情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文化方面,示范性养老机构要制定机构文化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推进措施。
省民政厅将于10月对申报的全省第一批示范性养老机构进行评选及命名授牌。(杨麟、程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