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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武汉市委 建议市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清单

发布时间:2015-07-14


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上重要议程,明确提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却没有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进行诠释。民盟武汉市委就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调研,发现各省市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定性停留在就重大谈重大层面,却没有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认定标准。现阶段的理论思考和工作实践都没有突破如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量化标准的这个关键问题。

为此,赵嵘副主委代表民盟武汉市委在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二届22次常委会上发言,建议市政府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量化标准,分三个层次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定性和量化,一是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明晰内涵,二是罗列出应纳入及不应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三是实行清单和目录管理的双轨运行模式,呼吁市政府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尽快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管理试行办法,并建立年度目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民盟武汉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