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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9月启动

发布时间:2015-08-27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从9月10日起,湖北省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这意味着,国务院部署的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湖北落地生根,这在全国也属领先实施。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是指: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适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对现行"三证分离"登记制度的重大突破与创新,对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理顺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彻底改变过去企业登记需要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传统模式。今后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工商一个部门提出申请,简化了市场准入手续,缩短了企业创办周期,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是鼓励草根阶层创业、激发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是国民经济的微观细胞。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设计,企业登记注册,不再像过去那样围绕政府转,而是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企业转。这就倒逼政府及相关部门转变观念、转变角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诚信政府,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切实把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把该管的事管好,更好地推动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三是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鼓励投资兴业与维护交易安全是现代商法制度的两大价值追求。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通过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提高了商事主体身份识别的统一性、兼容性与唯一性,有助于增强交易透明度,加大失信成本,提高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夯实诚信体系建设基础,为实现"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碰壁"提供了基础支撑。

从9月10日起,对新办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质监、税务部门也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税务登记证。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对原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的证照。

省工商局表示,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省范围内原已登记注册且尚未换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市场主体换照工作。企业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国统一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包括各地试点核发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对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按国家规定可宽延至2020年底。(喻敏、彭为红、向悬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