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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养老保险改革 将努力实现“一个统一、五个同步”

发布时间:2015-12-1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涉及全部机关事业单位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改革。湖北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大体情况如何?将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呢?12月11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会计师高忻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了相关热点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形成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湖北省在推进这项改革过程中将要朝着实现“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目标逐步迈进,高忻说:“‘一个统一’,即建立与企业职工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五个同步’,即一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二是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坚持增量改革的原则,在建立个人缴费制度的同时适当增加工资,以使改革前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能够实现平稳过渡。四是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五是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据了解,机关和事业单位虽然目前在人事管理、工资和福利制度等方面的政策有所区别,但一直实行相同的退休制度。同步推进改革在制度设计上没有重大障碍,也能避免事业单位攀比。另外,建立职业年金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能够保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不降低;另一方面也是实现改革“中人”养老待遇平稳衔接的关键措施。

在介绍到调整机制的相关热点问题时,高忻谈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与同职级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增长挂钩,而与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安排,充分体现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李雪莹、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