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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商部署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保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03-04


春耕农忙季节来临,农资商品进入销售旺季。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在全省部署开展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开展。

  一是强化农资经营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活动,促进完善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落实“重点监管名单”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区域,积极开展“靶向式”抽检,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突出农忙时节,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网络售假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技术支撑,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推动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广泛应用湖北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系统,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

  四是强化红盾护农行动组织落实,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层级责任制,切实把红盾护农行动列入日常工作重点,细化落实。

  近年来,省工商局把“红盾护农”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摸底排查清底数。全省各级工商局以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契机,强化“经济户口”管理,全面清查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者台账,截至2015年底,全省实有农资经营主体25423户。

  打击假劣保质量。各级工商部门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各级工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经营者为重点,加强“靶向式”抽检,依法查处农资市场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广告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5年,全省组织农资商品质量抽检4100个批次,检查农资经营者50615户次, 查处农资案件4638件,案值2639.78万元。

  建立制度强监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者“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公示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监管。2015年,被列入省级“重点监管名单”的农资商品21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公示“农资经营示范店” 10000余户。

  消费维权调纠纷。依托工商部门12315消费维权“五进”和“一会两站”建设,实施12315农资消费维权“村村通”工程,通过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工商提示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农资消费维权渠道,耐心、热情调解农资消费纠纷,保障农民合法权益。2015年,全省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涉农投诉103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96.48万元。(胡芳华、陈勇、吴青)

责任编辑: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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