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联名呼吁,恳请国家设立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
第一提案人李仁真委员认为,湖北经济发展活力强劲,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对外开放条件良好,科教创新资源丰厚,先行先试成果丰硕。已具备设立内陆自贸区的区位优势、基础条件和辐射带动作用。为此,建议国家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考虑,尽早批准设立。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杨占秋、刘惠好、马力、韩爱萍、郑军、尹镇龙、陈平平、肖宏江、石文先、黄巧云、黄利鸣、江利平、万安培、袁伟霞、赵晓勇、马敏、唐瑾、李长安、应代明、徐旭东、蒋惠园、浦金辉、胡树华、杨云彦联署提案。他们就设立湖北内陆自贸区提出具体建议:
科学制定总体方案。应突出湖北内陆特色和自身实际来制定,其名称可确定为“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范围由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组成。
战略定位和功能划分要清晰。内陆自贸区应成为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长江经济带建设示范区、全国创新改革试验区和融入新一轮经济全球化的先导区。
改革试验重点任务要明确。重点突出沿江开放和创新驱动两大特色,努力建立创新驱动型沿江开放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探索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资准入后管理流程优化,以社会信用体系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的金融体制机制和有利于创新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张辉、江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