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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度“三支一扶”项目启动 招1500名高校毕业生

发布时间:2016-05-27


记者5月2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2016年度“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正式启动,将招募选派15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5月27日-6月8日学生可网上报名。

据悉,今年招募选派的1500名高校毕业生中,304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271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224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144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青少年志愿公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与预防犯罪、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31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14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基本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6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2014届、201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5月27日至6月8日,报名学生可登陆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三支一扶”报名系统报名

  6月中旬,统一举办“双选会”,确定拟招募对象。

  7月,省“三支一扶”办组织岗前集中培训与体检;并发放《选派通知书》。

  7月底,公示招募名单,接受社会和高校毕业生监督。

  8月上旬,招募对象凭省“三支一扶”办发放的《选派通知书》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

  链接: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与期满优惠政策

  服务期间待遇:“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并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从2016年起,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服务期满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在基层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可享受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可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社部门考核直接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刘卫 曹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