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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全文)——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4-01-27
 

省长 王国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面对极为错综复杂的形势和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坚持竞进提质、效速兼取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实现了良好开局。

回顾2013年的工作,我省经济在巨大的下行压力下艰难起步,总体呈现“一季度大幅下滑,二季度站稳脚跟,三季度开始回升,四季度总体向好”的发展态势。这一年的突出特点是困难比预想的多,这一年的可喜成绩是结果比预料的好。我们基本完成了年初的预期目标。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24668.49亿元,增长10.1%;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万亿元,增长25.8%;工业增加值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突破1万亿元,分别增长11.8%、13.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增长 20.1%;外贸出口228.4亿美元,增长17.7%。难能可贵的是,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增长32.4%、26.7%和30.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3604.96亿元,增长16.1%,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14.6%;服务业增加值达到9398.77亿元,增长10.0%,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8.1%。国税地税收入首破3000亿元大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税金分别增长26.4%和19.4%。

——稳增长,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形势的研判,积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稳定市场和社会预期,坚持应急与谋远紧密结合,稳增长与调结构相互促进,努力把握经济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发挥投资的拉动作用,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武汉80万吨乙烯、联想武汉基地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陆续投产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武汉地铁4号线一期、武咸城际铁路、十白高速公路、神农架机场、利渝铁路等一批交通项目先后建成;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宜昌三峡物流园等一批重大服务业项目加快建设;长江航道荆江段整治、荆南四河堤防加固等一批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顺利通过国家蓄水标准验收。大众消费活力进一步增强,网络销售等新模式迅速兴起。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新增贷款超过3000亿元,居中部首位。直接融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8%。

——强基础,“三农”工作再创佳绩。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力抗击严重干旱等自然灾害,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总产达到500.3亿斤,创历史第二新高。油菜籽和淡水产品产量连续18年居全国第一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连续3年居全国前列。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315家,农产品加工主营业务收入突破万亿元。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多。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八个层面的试点示范覆盖全省56%的乡镇。广泛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在农村新建垃圾池(房、站、场)50多万个。我省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工作被列为全国试点。新建成一批农村公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清洁能源入户项目。

——调结构,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充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研究出台传统工业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发展、外贸和电子商务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建筑业转型升级等10多项重大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结构优化升级。汽车、装备制造、食品等支柱产业在转型中进一步发展;水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文化旅游、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呈良好发展态势。全年接待旅游者4.09亿人次,增长18.5%。全省金融业增加值1074亿元,增长15.6%。创新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国家级高新区增加到5个;获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200家,比上年增加700家;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418.74亿元,增长78.5%。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丰富和完善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深入谋划推进“两圈两带”、“一主两副”建设。生产总值超千亿元城市增加到9个。县域经济活力增强、实力提升。鄂州综合改革示范、荆州“壮腰工程”、荆门“中国农谷”等建设加速推进。“一红一绿”试验区建设、恩施龙凤镇综合改革、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等试点示范、黄梅小池等一批重点镇特色镇建设加快实施。颁布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增强对区域布局、生态保护的导向作用。我省被国家列为生态省建设试点。神农架成功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全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加紧编制。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面完成。

——促改革,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至286项,比上年减少120项。在全国率先向社会公开省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激发全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增长31.3%,其中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09万户,增长7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2149家。探索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纳入改革范围的专项资金达60.6亿元。“营改增”试点改革稳步推进。加快培育金融市场主体,创新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迈出新步伐。东湖高新区综合排名跃入全国三甲,其中知识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居第二位。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不断健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加快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将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深化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全省实际利用外资68.9亿美元,增长21.6%;引进省外资金6157亿元,增长22.2%。全省新增台资企业104家。来鄂投资的境外全球500强企业达到150家。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封关运行。中法合作共建可持续生态新城项目落户湖北。深化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基础设施、产业、城镇建设、市场、生态保护、科技、教育、旅游文化等领域合作初见成效。积极推进南水北调水源区与京津冀等受水区对口协作。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加快实施,对口支援取得新成效。

——惠民生,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坚持民生优先,兜民生底线,建保障机制,促社会公平。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增长15.3%,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5.4%。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如期完成。29个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教师周转房建设等10多个教育事业专项,新招聘75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教,选派866名教师到29个贫困地区乡镇学校对口支教。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稳步推进,高等教育协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黄石成为全国首批公共文化示范区。在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上,我省获奖剧目和群众文艺作品居全国前列。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得到提升。血吸虫防治有力推进,19个疫区县(市)通过国家血吸虫传播控制标准验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降低。城镇新增就业80.7万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总量达到1100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67元,增长12.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906元,增长9.9%,农民收入增幅连续4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继续提升。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713.2万人次。累计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1012亿元,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820元。社会救助不断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费得到有效保障。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住院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5%以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障和医疗救助全覆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270万城乡低保、300万受灾群众和27万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对象生活得到较好安置。省政府年初承诺的以解决民生为重点的10件实事办理完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社会管理格局。“六五”普法深入推进。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转作风,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扎实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推行“三短一简一俭”,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强化行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向社会承诺的“约法三章”,对政府性楼堂馆所、机构编制进行清理和规范,“三公”经费明显下降。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645件、省政协提案801件。建立有效制度,进一步密切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联系。

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人防、科协、统计、保密、档案、测绘、气象、地震、参事、文史、方志、招投标、驻外机构、慈善事业、机关事务管理、哲学社会科学、政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也都取得新的成绩。

事非经过不知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在稳中有进中实现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和民生的持续改善,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省委审时度势、总揽全局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的结果,是驻鄂部队、驻鄂机构和各方面同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极大地增强了全省人民的信心和力量,为我们奋力推进改革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全省各地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强大的发展气场和正能量。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鄂部队、武警部队,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向所有关心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海内外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存在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一是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不牢,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企业投资意愿不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二是长期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业成本上升导致比较效益下降,农业增产增收难度加大;部分行业产能利用率处于较低水平,相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较快增长的地方债务风险不容忽视。三是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依然存在诸多不满意的地方。四是少数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作风不实、执行落实不力、改革创新的办法不多,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找准根源,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加大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力度,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

二、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综观国际国内发展大势,我们拥有众多大好机遇,又面临系列新的挑战。我省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但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湖北经济继续高于全国发展水平的条件没有变,但发展的标准和内涵有了提升;“五局汇聚”的大势没有变,但区域竞争的态势愈加激烈。不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发展的压力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任务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我们既要做大总量,更要提升质量和竞争力。底盘做不大,成不了支点,质量和竞争力提不高,也走不到前列。在变与不变之中,面对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艰巨任务,面对前进中的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紧紧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最大的历史性机遇,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大力度攻改革之坚、克转型之难,努力使湖北经济更好、结构更优、质量更高、后劲更足、实力更强。

2014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工作总要求,牢固树立“市场决定取舍、绿色决定生死、民生决定目的”的理念,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10%;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2014年政府工作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统揽全局,更加注重把改革、调整、发展的举措有机统一起来,着力在真改、真转、实改、实转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八个方面。

(一)以改革创新强市场主体、建市场机制、激发展活力

加快培育更具活力和生机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所有制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提升国有资本开放性。推动国有企业通过重组、改制、证券化形式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创新政府担保平台、融资平台的管理。增强政府融资平台的资本运营能力、产业培育能力和风险控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行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一切不合理规定,彻底消除各种附加条件和隐性壁垒。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活力,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有资本开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金融、电信、交通等行业,平等参与基础设施和民生等领域建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全民创业工程,改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服务。深入开展市场主体增量行动,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企业家培育工程、创新主体培育工程、鄂籍人员回归创业工程,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易于创业的格局,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

加快构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现代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立足湖北、服务中部、辐射全国的资本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知识产权市场、专业商品市场。建立湖北碳交易所,为打造全国碳金融市场创造条件。大力推进武汉金融改革与创新,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发展规范债券市场,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产权市场和各类资本要素市场。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争取信贷支持。引导信贷资金投向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和重点产业。推动鄂东、鄂西两大矿业权市场建设,将所有矿业权转让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支持赤壁“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保险市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抓好财政资金整合与统筹、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推进“营改增”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到现有国有土地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体系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地价体系。

深入推进各层次改革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更加积极主动地完成好国家赋予湖北的改革试点使命,形成全省能推广、可借鉴的改革经验。以国家级和省级改革试点示范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各层次改革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大胆推进各类改革试点。充分发挥部省合作平台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创新。

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创新、促发展。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探索推行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放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全面开放一般性制造业,放开商贸物流、研发设计、电子商务、会计审计、育幼养老等服务业领域的准入限制。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推行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以商引商等市场化招商模式,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下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加快形成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方式,提高外向型经济比重。加强重点出口基地、重点出口企业和湖北国际知名品牌建设,加快培育汽车、机电、船舶、服装、农产品、高新技术等优势出口产业,加大传统优势产业对外转移的力度,扩大湖北产品国际市场占有份额。突破性发展服务贸易,提高服务贸易比重。打造对内对外开放平台,全方位推进开放合作。加快对外开放通道建设,完善“大通关”服务体系。支持“汉孝”临空经济区建设。鼓励更多的口岸对外开放,支持开通更多的国际直达航班航线。整合优化、做大做强海关特殊监管区,积极推进武汉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和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保税物流园区和综合保税区。抢抓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机遇,加快构建对外经济合作“大通道”和桥头堡。加大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工作力度,深入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合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我省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和鼓励我省的企业和个人“抱团出海”,到境外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精心筹办好第9届“中博会”。

改革开放永无止境。我们要加快释放改革开放红利,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为平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创业创造活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二)以改革创新稳农业生产、保农民增收、建农业强省

稳定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三农”工作“首位度”,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贡献。突破性发展种业,加快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突破性发展多种经营,特色化发展现代畜牧业、园艺业、林业和水产业。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工厂化种养业、智能农业、循环农业等现代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层次。突破性发展农业服务业,进一步壮大乡村旅游、观光休闲农业的产业规模。围绕“做大园区、做强龙头、做响品牌”,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培育一批产值过百亿元的大型加工和流通企业集团。加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业信息化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积极稳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积极引导和推动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稳定和增加县域网点,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逐步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推进服务农户、家庭农场的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继续推进仙洪试验区等八个层面新农村建设试点,强化示范带动。继续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最大的社会群体。我们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做好“三农”工作,努力为农民创造公平发展的机会,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先向农村配置公共资源,让农民平等享受现代化建设成果!

(三)以改革创新促扩大内需、保稳定增长、增内生动力

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力争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4万亿元以上。继续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抢抓国家加快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加大项目策划和争取力度,争取有一批新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获得国家支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突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投向完善高速公路路网和国省干线瓶颈路段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升级、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突出民生项目建设,重点投向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城乡电网、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等领域,提高和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更加重视和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投入的力度,引导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大力度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襄阳机场改扩建、武当山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力争武西高铁汉十段、鄂北水资源配置项目开工建设;力争年内建成高速公路749公里,确保武汉至鄂州、黄石、黄冈的城际铁路投入运营;确保武汉通用汽车项目一期年内竣工投产,加快武汉雷诺汽车、中石化荆门分公司千万吨扩能升级改造等一批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天河机场三期项目建设,确保2016年投入使用。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力争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70%以上。

扩大消费需求。下大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推动“三网融合”,加快培育和扩大信息网络消费、数字家庭、智能家电、数字出版、节能环保等热点消费;加快培育和扩大会展、旅游、社区、养老、健康、文化创意等服务消费。努力扩大地产品消费。抓紧完善落实鼓励消费的信贷、财税政策。推进武汉消费金融试点。大力推进商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消费业态。着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促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与应用。全面推进农超、农批、农校、农餐对接和直供直销等产销模式,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流通格局。推进肉、菜、粮食、酒类、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努力让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定价机制。强化价格调控,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加强对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通胀预期。

扩大内需是加快发展的基本立足点。我们要着力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实现在稳增长中继续扩大总量、提升质量,让经济社会发展后劲更足、活力更强!

(四)以改革创新调经济结构、转发展方式、促转型升级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把湖北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现实生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市场化。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工程,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生快长,力争全年新增科技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加快实施关键技术培育、产业化推进、产业群聚集、应用示范、创业投资引导等“五大工程”,重点打造下一代信息网络、软件及信息服务等“千亿元产业链”,力争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增长16%以上。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需求主体、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发明者、创新者更多分享创新收益。下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推进融资模式创新,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深入开展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创新驱动的龙头作用,加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各级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两计划一工程”。加大支柱产业培育力度,加快高端装备等6个重点行业调整升级;加快推进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抓紧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和示范工程。支持东风、武钢等中央企业在转型中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国防军工企业深度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化解过剩产能总体方案,加大兼并重组力度,鼓励向欠发达国家转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材料的产业化,推进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突破性发展,支持北斗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制造向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转变。推动建筑业加快转型发展,力争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把突破性发展服务业作为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着力点,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消费、高新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设计、文化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增长12%以上。

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深入实施和完善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以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让各类人才都有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舞台,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充分发挥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转型发展的核心作用。

调结构、转方式是我省经济行稳致远、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唯一出路。我们要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实力雄厚的比较优势,加速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让创新驱动成为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的主旋律!

(五)以改革创新强多点支撑、促区域协调、建美丽城镇

加快实施“两圈两带”、“一主两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圈整体提升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开发建设,尽快实现旅游大通道的连接互通。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抓紧武汉新港等港口建设,提高通江达海运输能力,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加快制定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规划。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完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高等级航道圈的通航设施。引导产业向沿江城市集中、项目向沿江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努力把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打造成高科技产业走廊、先进制造业产业带、新型城镇带、现代农业示范带。支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率先发展。充分发挥武汉龙头作用,全力支持复兴大武汉。充分发挥襄阳、宜昌在鄂北、鄂西地区城市融合发展中的牵引和支撑作用,做大做强两个省域副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抓好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及幕阜山等集中连片地区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加快推进恩施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和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继续做好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和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同步发展,改革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机制,依据功能分区、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县域经济竞相发展、特色发展。继续实施对县域发展的支持政策,重点抓好105个县域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业支撑能力。用好产业集群专项资金,推动80个重点成长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形成一批百亿元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产值过100亿元、50亿元的大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做大做强,形成一批生产总值超500亿元的经济强县。大力推进经济强镇建设。

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村新社区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区域特色、民族特点、记得住乡愁、看得见山水的美丽城镇和乡村,提高城镇化质量。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抓紧修订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积极引导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带)构建协调互动机制,支持“荆州-荆门-潜江-天门”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城镇带建设,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色发展。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公共服务等方面改革,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城镇化布局的衔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精细化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开放和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扎实做好县(市)“四化同步”示范和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就地就近转移农民。积极推进旅游中心城、旅游名镇、旅游特色街区建设。抓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构建多点支撑、竞相发展的格局,是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性、均衡性、协调性的关键。我们要不断完善不同战略层面的发展功能,让不同战略平台和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充分、更广泛、更有力的调动和展示!

(六)以改革创新建生态文明、强保护机制、促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限期治理、区域流域行业限批、挂牌督办、环保后督察等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生态补偿。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继续开展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政策,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政策的开发活动,严格涉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准入。抓紧编制湖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国家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积极做好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主要山脉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恢复。实施蓝天工程,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高度重视城市雾霾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强化大气重点污染源控制与整治,加大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实施碧水工程,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加强“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五湖(梁子湖、洪湖、东湖、龙感湖、网湖)、六库(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黄龙水库、陆水水库、浮桥河水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抓好咸宁、鄂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保护,确保一库清水送北方。实施净土工程,建设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强全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试点建设,开展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烟气脱硝脱硫建设等项目。加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节能产品。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继续推进国家低碳省区试点,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和再生资源基地建设。鼓励减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采与综合利用。推进黄石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和当代人的所谓“富足”,必须坚持生态立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尽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环境,让青山绿水长留、蓝天白云常驻!

(七)以改革创新兴社会事业、增民生福祉、促社会公平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导向,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以加强农村教育为重点,优化中小学布局和师资配备,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和合理配置。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积极发展高中教育。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鼓励社会办学。积极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湖北文化软实力。制定完善推动文化产业突破性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政府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支持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构建均等化、标准化、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精心承办好第二届中国歌剧节。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促进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健康湖北全民行动”,进一步加大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特大疾病防治力度,不断提高我省公共卫生保障能力。落实国家“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办好湖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强化社会保障。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着力提升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拉动就业的作用,着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形成的下岗失业工人、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和创业,加快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推进全民社保体系建设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口全覆盖”。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制度,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开展“社会救助管理创新年”活动,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加快构建政府住房保障和市场供应相结合、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保持房价稳定。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

创新社会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做好村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深入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改革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推行“阳光信访”,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深入推进“平安湖北”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立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机制,深化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为驻鄂部队、武警部队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坚持为民办实事。今年省政府将继续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若干问题: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亿元,扶持创业4万人,带动就业15万人。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40万套,基本建成20万套,分配入住13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渔民上岸安居工程5.27万户。全省社会保障卡发放达到2800万人,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为26万对农村计划生育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29个贫困县50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宫颈癌检查。再解决农村3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公路12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10座,实施农村危险路段安保工程10000公里;新(改)建村级综合服务社3000家。在809个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实施“绿满荆楚”行动,完成人工造林200万亩以上,完成200个“绿色示范乡村”的建设任务。公开招聘800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新(改、扩)建500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食堂,解决500所寄宿制学校学生的饮水、洗浴问题。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800个;新(改、扩)建500个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资助150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支持建设20个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完成贫困地区5370个行政村智能广播网建设;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200个。为20万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对2万名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托养计划;为1万名残疾人免费配置辅助器具;为5000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救助。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更大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省人民!

(八)以改革创新转政府职能、强治理能力、建清廉政府

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三个一律”,即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社会组织能参与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移给社会组织;面向基层且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建立全省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取消互为前置审批,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加强对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抓好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公共服务提供,推动政府职能向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转变;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职能与权责关系,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积极推进省直管县体制等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健全和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探索分类考核机制,加大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效益、创业就业、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债务风险等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大力推进政府有效治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战略,推进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地方性法规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集中清理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行政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加强重大决策全程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大力推进清廉政府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整改方案落实力度,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努力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为真抓实干、务实为民的实际行动,转化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际效果。扎实开展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为主题的新一轮“三万”活动。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减少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严格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争做好干部”活动,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坚持廉洁从政,进一步落实好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筑牢不能腐的制度防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形成不敢腐的强大威慑力。以勤政廉政、务实为民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关键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是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让人民监督权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决不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各位代表!深化改革刻不容缓,转型发展时不我待。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高举旗帜,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转型发展的新篇章,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