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蓝不蓝、水净不净、绿化多不多……这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人居环境,将作为武汉市“质量强市”战略中着力打造的四大质量之一推进实施,努力将武汉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型城市。
2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着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工程质量、改进服务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市质监局介绍,把“人居环境”纳入质量强市战略在全国还不多见。
根据《意见》,在优化人居环境方面,我市将加大整治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旅游风景区等“武汉第一印象”区域环境;改革客运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提升公共交通运输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持续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居民生活方式低碳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节材等产品认证,积极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自然环境方面,我市将深入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实现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的综合治理。到2016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5%,重要水体环境质量以及主要河流、湖库水质逐步改善;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空气优良率天数不低于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以上,主城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6.8平方米,城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
据悉,武汉市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四大实体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消费者满意度评价为主、检验检测数据为辅,客观评价质量强市工作成效。(蔡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