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公安部批准,即日起,我省将在湖北自贸区和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实施十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吸引各类外籍人才、外籍普通就业人员、外籍华人、外国留学生来鄂创新创业。
这十项便利措施具体内容包括:设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建立市场认定人才机制,放宽外籍华人签证和居留有效期,放宽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工作、居住时限要求,支持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支持外籍青年人才进行实习活动,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申请范围,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扩大外籍人才办理口岸签证范围。
外籍人才由职务认定改为收入
如何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石军介绍,除以往的“千人计划”专家外,还新增包括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人才、人才计划入选者、创新创业类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以及经省人才领导小组、湖北自贸区或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协调小组推荐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建立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在湖北自贸区和武汉市工作的、符合市场化认定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直接申请永久居留,取消了以往对其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的限制,改由工资和税收决定。”石军说,对于年收入和年缴税标准,省公安厅将根据《关于外国人市场化渠道申请永久居留收入及纳税标准的评定管理办法》,定期调整并予公布。2017年,工资性年收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要分别达到人民币30万和5万。
外籍华人可申请长期居留或多次往返
“以往,没有专门针对外籍华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王俊介绍,今后,来鄂工作、学习、洽谈、团聚的外籍华人可申请长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签证,将给外籍华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最大便利。
此外,对符合学历或居留时限的外籍华人,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该项政策给予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取消了单位类别、担任“副高”以上职务连续满四年的要求,将原来“四年内累计居住不少于三年”的时限门槛降低为“连续工作满四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六个月”,以此吸引和推动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
外国留学生可在鄂创业就业实习
“去年,武汉在东湖高新试点外国留学生就业工作,现将在湖北自贸区和武汉市全面铺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管理室负责人陈箫介绍,对符合学历要求,被有关单位聘雇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突破了以往“工作经历”和“Z”字签证的硬性要求。对符合学历要求,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口岸或境内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在鄂进行实习活动。
除留住外国留学生,新政还为企事业单位自主选择境外人才提供便利:连续两次成功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国人,可签发长期居留许可;急需紧缺的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在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兼职”后,可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
为推动措施落实落地,湖北自贸区和武汉市将配套出台操作细则,并在自贸区三个片区及武汉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增设外国人出入境证件办理窗口。(彭小萍 黄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