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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乡村振兴“21条” 3年内每个村将有一所幼儿园

发布时间:2018-03-26


3年内,湖北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力争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3月23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共21条,从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着力建设富美乡村、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和保障等五大方面提出实施路径。

  我省提出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将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200个产品品牌。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全省农村电商销售额过千亿元。将加大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3年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意见》还提出,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未来3年,湖北还将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此外,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陈凌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