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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武汉市委参加政党协商会建言武汉市立法工作(图)

发布时间:2019-05-05


4月23日,中共武汉市委在武汉会议中心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市委政党协商座谈会,围绕我市立法工作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刘立勇,中共武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曹裕江出席座谈会。


会上,张晓玲副主委代表民盟武汉市委作了题为《加强并规范立法协商,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发言。张晓玲副主委在发言中肯定了武汉市立法协商进行的实践探索和目前取得的成效,并指出目前立法协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立法协商带有临时性和随意性;二是立法协商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缺乏协商的有效反馈机制;四是立法协商规范性文件零散且层级不高。

张晓玲针对加强并规范武汉立法协商工作提出七点建议:一是坚持立法协商基本原则,拓宽立法协商对象范围;二是规范立法协商的主要内容、重视立法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三是完善武汉立法协商体制,构建立法协商工作机制;四是制定立法协商工作流程,健全和完善立法协商程序;五是规范立法协商会议形式,反馈立法协商成果的运用;六是培育立法协商工作,提高立法协商质量;七是提高对立法协商的认识,完善立法协商相关制度。

曹裕江对民盟的发言作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张晓玲副主委的建言加深了对立法协商工作重要性和意义的认识,对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协商工作具有很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刘立勇认真听取和记录和每一位同志的发言,他指出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入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有力举措,大家的建言前瞻性、战略性、实践性都很强。并对立法协商工作提出3点建议:一是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立法协商的重要意义;二是探索新举措,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协商工作的组织和主导作用;三是完善新机制,为立法协商广泛深入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由曹裕江主持。民盟武汉市委调研室主任邓红参加会议。(民盟武汉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