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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召开 推广黄石“共有产权”经验

发布时间:2014-04-19


如果你的钱只够买60平方米,却需要买一套100平方米住宅,该怎么办?传统的答案应该是贷款。但在黄石,市民黄家忠通过“共有产权”方式,如愿以偿住进理想的房子。

16日至17日,住建部在黄石召开全国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推广黄石经验,称赞其对破解“居者有其屋”难题是一种积极尝试。

黄家忠原先住的旧房,配套设施不全。现在,他住在团城山经济开发区金广厦项目1号楼,是黄石市公租房建设试点项目,主要满足十三排棚户区和项目原址房屋征收还建需要。

家境贫困的黄家忠曾为“买不起”犯愁。他一家五口,相中的户型超过还建面积25.47平方米,还需补交近11万元,对他们家是天文数字。

2009年10月,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借鉴企业合作合资、资产共有的理念,黄石启动“共有产权”试水,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资产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这样,黄家忠不用支付“巨款”便住进了自己相中的大房子。这套房子还建面积部分归个人所有,超过部分归市住房保障中心下属的众邦房地产公司,属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租住,双方共同拥有房屋产权。目前,黄家忠每月只要支付超面积部分的租金180多元,待经济条件好转,可一次或分次购买产权。

据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尹强介绍,已有100余户还建户成为试点受益者。

黄石市市长杨晓波介绍,“共有产权”打通由“租”到“有”的产权通道,稳定了公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也有利于调动保障对象的积极性,把政府在公租房管护中的无限责任转化为有限责任。

据悉,黄石正紧锣密鼓研究出台“共有产权”房产权证登记办理、房屋回购及上市交易等相关操作细则。